稅務常識
 
身為慶彥之代理商/經銷商,您從事慶彥事業的收入將包括銷售獎金及其他獎金等;若因促銷活動所得之獎勵,亦將依稅法課稅,並請您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。
 
1. 經營型態:
 
● 經營型態大致可區分為個人及法人組織兩種。
 有關申報繳稅方式,可以向您的會計師或當地稅務稽徵機關查詢。
 
2. 扣繳規定:
 
●  個人代理商/經銷商,自慶彥公司所取得之獎金,超過新臺幣2萬元者,一律按10%代為扣繳,本公司僅給付獎金的90%。
●  具外國人身份之代理商/經銷商,自慶彥公司所取得的獎金,超過新臺幣2萬元者,一律按20%代為扣繳,本公司僅給付獎金的80%。
●  以法人組織形態經營慶彥事業者,獎金發放將另加5%稅款,並於發放前通知開「慶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」抬頭之發票,統一編號為33405827,待發票寄達本公司始發放獎金,未寄達發票者獎金將予以保留。